美國法院批准與幣安達成和解 公司向CFTC支付27億美元
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被勒令支付1.5億美元,幣安則將支付27億美元以結束 CFTC 的執法行動。
美國一家法院已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及其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CZ)下達命令,要求幣安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支付27億美元,趙長鵬支付1.5億美元。
在12月18日的一份聲明中,CFTC 宣布,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地方法院批准了此前宣布的和解協議,並結束了 CFTC 於11月首次發布的執法行動。
CFTC 在聲明中寫道:
“法院認定趙長鵬和幣安違反了商品交易法(CEA)和 CFTC 的規定,對趙長鵬個人處以1.5億美元的民事罰款,並要求幣安退還13.5億美元的非法交易費用,並向 CFTC 支付13.5億美元的罰款。”
這項獲批的和解協議標志着 CFTC 針對趙長鵬和幣安的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告終。該機構於3月27日起訴這位高管及其交易所,指控其逃避聯邦法律並經營非法衍生品交易所。
11月21日,作為與美國司法部、財政部和 CFTC 達成的更廣泛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同意辭去幣安的掌門職務。同一天,趙長鵬承認了與反洗錢法有關的幾項民事指控和一項刑事指控。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和幣安均同意採取進一步措施,確保在交易所維持“了解您的客戶”措施,並要求幣安實施正式的公司治理結構,包括由獨立成員組成的董事會、合規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
法院還單獨命令幣安前首席合規官 Samuel Lim 支付15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罪名是“協助和教唆幣安的違法行為,並在美國境外從事故意逃避或試圖逃避美國法律的活動”。
趙長鵬的首席執行官職位由幣安前全球區域市場主管 Richard Teng 接任。在過去的18個月裏,幣安被迫終止或大幅調整其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的核心服務,包括荷蘭、塞浦路斯、澳大利亞和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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