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欺詐?特朗普被紐約州判罰3.55億美元
這位美國前總統被禁止在紐約經營其公司,並被責令支付3.54億美元的罰款。
紐約一名法官暫時禁止美國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在該州經營企業,並命令他和他的組織支付3.54億美元的欺詐賠償金,因為他們提交了虛假的商業報告。
周五民事法庭法官阿瑟·恩戈倫(Arthur Engoron)做出裁決,其中包括三年內禁止川普擔任任何紐約企業的高管或董事,包括川普集團。特朗普及其公司也被禁止在紐約申請任何銀行貸款。
這位前總統和特朗普集團的其他高管,包括他的兩個長子,都受到了金錢損失。
特朗普和他的商業夥伴被指控利用誇大的資產估值來獲得貸款和保險政策的優惠條件。恩戈倫在裁決中承認,所有相關貸款均已按時足額償還,但他辯稱,沒有受害者“並不能消除虛假陳述對市場造成的傷害”。他補充說,“下一批收到虛假聲明的貸款機構可能就沒這么幸運了。”
法官還下令任命一名獨立董事,監督特朗普集團遵守其裁決的情況。恩戈倫聲稱,特朗普和他的同夥表現出“病態的”缺乏悔意,除非受到“司法限制”,否則他們可能會繼續進行欺詐行為。
這一民事欺詐裁決標志着特朗普在民意調查中作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領先時遭遇的最新法律挫折。他面臨四項單獨的刑事指控,以及多起民事案件。
就在上個月,紐約的一個陪審團要求他向作家簡·卡羅爾(E. Jean Carroll)支付8300萬美元的賠償金。卡羅爾聲稱,他否認了她近30年前在一家百貨公司性侵她的指控,這是對她的誹謗。
特朗普的律師阿麗娜·哈巴(Alina Habba)稱恩戈倫的裁決“明顯不公正”,並表示她有信心在上訴中推翻這一裁決。
位前總統聲稱,這起案件源於喬·拜登總統阻止他的政治對手的努力。“一個不公正的法官和不公正的司法部長對選舉的幹預和對權力的暴虐濫用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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