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元宇宙”是下一個投資風口?
對這幾天關於NFT和加密藝術品的文章,讀者留言中有不少關於這些藝術品的評論。拋开NFT藝術品的市場價格不談,僅對NFT藝術品本身的欣賞和認可來說,這些評論的反差都比較大。這種極端化的反差實際上早在NFT藝術品問世時就有了,並且一直在延續。
目前對這些藝術品的評價,不僅普通觀衆,就連專業藝術人員對它們的認可都是非常低的。前不久我就在一篇文章中讀到,有愛好者拿了相當一批NFT藝術品給國內的專業藝術家評鑑,得到的回復是,根本算不上畫,有的甚至認為連塗鴉都算不上。
我相信關於它的爭論一直會持續下去,恐怕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後才有比較客觀的結論。
作為區塊鏈技術的愛好者,我看待這些藝術品,對其本身的價值倒不會作太多評論,我更看重的是它是怎么把現實生活中和版權相關的物品與NFT連接起來,並且讓NFT在這其中發揮作用。
藝術品只是衆多與版權相關的領域中的一個,並且只是小衆,而另一種藝術形式則更為普及也更加大衆化得多。這就是海外近期興起的化身(avatar)。
所謂的化身,通俗地說就是一個頭像,比如我們用微信、微博等這些社交媒體時,每個人的账號都有一個頭像,這個頭像圖片就可以算化身。
化身在國內的自媒體中好像並不是熱點,普通大衆只是把它當作一個普通的頭像看,但在海外,它幾乎成為了一種文化符號,表明自己的意見、傾向甚至地位。
前陣子馬斯克跳進幣圈,掀起大家對比特幣的追捧風潮時,海外很多人興起一股風潮:在自己的推特的頭像上放上了激光眼,表示自己支持比特幣。所以當大家看到某個推特頭像是激光眼時,就知道這個人是支持比特幣的,而比特幣的同好看到這個頭像就會關注他。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化身在海外成了虛擬世界社交方式的一種。
正是在這種文化的薰陶下,海外近期开始出現大量制作化身的項目。
這些項目的項目方通常的做法是發行一定數量的(比如1萬個)NFT代幣,其中每個NFT代幣都關聯一個比較酷的圖片,每個NFT不同,所以它關聯的圖片也不同。這些圖片通常是卡通人物或者在二次元文化中比較流行的形象。每個NFT代幣的售價一般定價在0.01 ETH到0.1 ETH之間,有的會更便宜,也有的會更貴。項目方會在項目官網公布自己未來的發展計劃和遠景,以吸引愛好者买入。
至於項目方的承諾會不會兌現那就只有時間才能最終判斷了,而愛好者买不买账就留給市場去做選擇。
今年以來,尤其近幾個月,這類項目在海外如雨後春筍般爆發,其中最有名的就是BAYC(https://boredapeyachtclub.com/)。
這個項目發行了1萬個猿猴的頭像,其中每個都不同,每個頭像都關聯一個NFT代幣。這些頭像如下所示。
這個項目的熱度相當高,從5月份發行時的每個0.08 ETH到現在2個月時間,已經漲到了每個超過2 ETH。
在推特上,大量海外NFT的早期玩家幾乎人手至少一個,並且很多都把自己买的那個猿猴圖像作為自己推特的頭像。很多NFT玩家都以這個猿猴頭像為標志結成了自己的圈子,並且在圈子中分享最新的NFT信息和項目。而新玩家想進入這個圈子也必須持有一個猿猴的NFT代幣。
現在,如果NFT愛好者想在推特上關注NFT的最新發展,有個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找頭像是這個猿猴頭像的號,然後關注。
在這個項目的示範效應下,很多NFT項目开始模仿。於是有人感嘆,2017年的1CO在NFT領域又來了。
至於這股風潮的未來會如何演變,那就留給未來判斷吧。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這股風潮也一定會被記錄在區塊鏈發展的歷史中,成為一段難以磨滅的記憶。
下面和大家繼續回復大家留言的相關疑問:
1、nft藝術品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圖像,一部分是確認所有權的代幣。
那假如我擁有一件藝術品的真品,有人要买,我把我的這件藝術品nft代幣從我的錢包轉到了他的錢包,但我給了他一個假的實物畫像。也就是說雖然在虛擬貨幣的世界裏,我沒有了這個畫像的所有權,但在現實的世界裏,我還是真實擁有這個畫像的,存不存在這種可能?對nft理解得比較膚淺,請指教。
——我認為完全存在這種可能。我對這個情況的理解是:在傳統藝術品市場也存在這種狀況。比如達芬奇完全可能在給世人看了他的《蒙娜麗莎的微笑》後,如果真的有人买,他偷偷畫了另外一幅很像的,但是給买家的是他後來畫的。這時,世人都知道那個买家現在是這幅畫的所有者,但买家拿到的卻不是最早的那個作品。
不過在實踐中,我很少碰到有畫家這樣做,因為實際上這是在影響自己的聲譽。
2、你覺得enj怎么樣,他近期會推出一個Nft公鏈efi。你覺得是未來可期還是曇花一現呢?
——ENJ這個代幣很有名,但是我沒有投資,這個團隊近期推出的這個公鏈我也了解過,不過我不看好,所以不會买。實際上我對現在再推出的公鏈項目都不大看好,包括早前的FLOW公鏈,盡管它漲了不少,我也沒有买。
3、如果作者用原圖重新掃描了一遍,這次裁剪的畫作尺寸和第一次稍有差異,再次鑄造nft,再次售賣,有什么道德缺點么?
——我覺得沒有什么問題。我們還是可以用上面《蒙娜麗莎的微笑》為例。達芬奇完全可以先把他的畫賣給一個买家,然後再畫一幅類似的畫賣給另一個买家。這個時候這兩個類似的畫到底哪個更好就由市場去決定了。
不過在實踐中,我很少碰到有畫家這樣做,因為實際上這是在影響自己的聲譽。
4、這是與虛擬物品的鏈接,那如何與實物鏈接呢?
——現在所有NFT與實物鏈接的應用場景都需要中心化機構在其中作為中介,所以還做不到完全去中心化。因此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這個中介出現問題,NFT與實物的鏈接在信用上也會大打折扣。
5、內容版權方面可以關聯nft代幣么
——可以,並且理論上有個很簡單的辦法。不過這個問題要詳細說下去需要很大的篇幅並且和現有的法律衝突。
6、不用管原畫了么,如果买到的畫被損壞了或者被盜了怎么辦?現在很難借助法律進行維權吧。
——就像我前面文章介紹的,現在在NFT領域大家談到的NFT藝術品一般指虛擬藝術品,所以藝術品都是以虛擬形式(比如圖片文件、3D文件)存在的。這些文件可以有無數份拷貝,並且很多這些NFT文件都保存在IPFS上。所以一般很少出現文件損壞,找不到源文件的情況。不過即便真的出現這個情況,現有的法律是否能處理還沒有聽過這樣的實際案例。
7、如果把A網站的NFT保存下來,再到B去生成一個,這樣是否有問題呢
——我對這個的理解還是可以和現有的狀況對比。比如我买了一幅名畫,如果我自己模仿這幅名畫再去賣我自己的仿品,會不會有問題?這還是要看現有的法律怎么處理。
上面這些問題是我從讀者的留言中節選的問題。NFT是個全新的領域,這個領域給版權和藝術品帶來了新的方式,同樣也會帶來新的問題,有些問題我們現在能解決,可能更多的問題還要等未來我們才有好的方法。
可能這就是技術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普遍規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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