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抗尋租的互聯網平臺經濟

2023-12-16 11:12:30

在數字世界的荒蠻時代,人類的數字大遷徙,紛亂而蕪雜,充滿着未知與蒙昧。我們致敬先行者,感恩在黑暗中點亮火把,在泥濘中探索前行的道路。我們以先行者為師,承續他們的智慧與勇氣,在人類數字大遷徙的史詩中,走出自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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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內容根據 Louis 的演講和問答整理,分為「Web3.0 的概念問題」和「問答環節」兩部分進行呈現。 

 

一、Web3.0的概念問題

 

大家好,今天跟大家分享我對 Web3 的理解,即 Web3.0 的概念問題。

中國人說「名不正,則言不順」。翻譯成現代語言:沒有清晰的概念就難以應用邏輯,形成有價值的推論。我認為概念的價值取決於其推論的價值。推論的價值不在於完美地解釋過去,或者符合某種道統,而在於具有預測能力,可以指導我們的工作。

很少有一個廣為認知的概念(甚至有數萬人以此為業)如Web3.0這般衆說紛紜、莫衷一是。我提的 Web3.0 概念也是一家之言,歡迎大家指正。很多朋友都有自己提出的或者認可的 Web3.0 概念體系。但本次分享和隨後的討論,我不會評價其他體系。

有些體系邏輯並不自洽。我是到了不惑之年才明白,除非是很熟的朋友,直接指出別人的邏輯錯誤是不禮貌的行為。更重要的是,確定兩個邏輯自洽的理論哪個更有價值,幾乎不可能。只有等未來成為過去,才能證明哪個理論的預測更准確。其實,即便預測了公認的事實(就「什么是事實」達成共識同樣很難),理論體系的價值仍然值得懷疑。任何事實的成因都具有無限復雜性,預測成立往往是因為運氣好。

扯一點認識論的闲言碎語,是提前為自己辯護:今天不討論別人的體系,不是出於狹隘和傲慢,僅僅是出於自利。既然徐道彬老師給我這個機會,我就希望佔用大家有限的時間,求證自己的觀點,提高自己的認知。如果討論多個體系,時間肯定不夠,而且受线上文字交流的信息帶寬限制,也必然不能盡興。另一方面,我相信如果你認真了解我的觀點,總會有點收獲。我從事加密資產投資超過10年,投身 Web3 創業將近5年,愚者千慮,也終有一得嘛。

好,廢話說完,先拋結論:Web3.0是抗尋租的互聯網平臺經濟(rent-seeking resistant Internet platform economy)

Web3.0 運用源於加密貨幣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互聯網平臺的去中心化。但 Web3.0 並不是加密貨幣改名換皮,或是其直系子孫,或高級階段。以比特幣為首的加密貨幣仍在向「更好的貨幣」邁進,跟 Web3.0 是兩個平行的運動,只是共享了若幹技術。

從字面意思看,Web3.0 是繼 Web2.0 之後互聯網的下一個階段。一些研究者和從業者認同 Web2.0 是互聯網平臺經濟,雖然跟早期定義不符,但更能反映 Web2.0 的經濟實質。

經濟學所說的平臺(Platform),是指通過撮合交易和交互創造價值的經濟系統。商業銀行、投資銀行、電信、地產中介都是平臺,互聯網巨頭無一例外都是平臺。看看我們手機上每天衣食住行樣樣離不开的 Apps,Web2.0 平臺已經滲透到社會經濟系統的多數角落,大幅降低了各類交易成本,提升經濟效率,創造出巨量的經濟增值。

Web2.0 平臺都由公司擁有並運行。公司的天職是股東利益最大化。當 Web2.0平臺的網絡效應達到足以自持的水平,其所有者就會從事尋租。這是自然地策略選擇,無關道德。尋租是指,不提高對經濟增值的貢獻,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或者權利,獲得更多收益分配的經濟行為。

為什么平臺尋租是「壞」的?因為良好制度設計的目標只有兩個:效率和公平。平臺尋租有損公平,而沒有提高效率。尋租的受益者是少數互聯網巨頭,受損的是數以百萬記的網商、網約車司機、快遞小哥等服務提供者,和數以億記的用戶。

 Web3.0 用社區擁有(community-owned)的去中心化加密協議網絡,代替公司擁有的中心化平臺。去中心化又是一個沒有共識的概念,因此我有意避免把 Web3.0 定義為去中心化的互聯網平臺經濟,而是用「抗尋租」這個意義更明確的定語。去中心化是手段,抗尋租是目的。此外,如果用「公平的互聯網平臺經濟」,則失於寬泛。

在我看來,去中心化是加密協議網絡應該具有的一組屬性:無信任、無需許可、抗審查、可驗證、可分叉。社區擁有的加密協議網絡為協議參與者(也是社區成員)服務,沒有尋租的內在動力。而且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加密協議網絡,很難被少數人或者機構控制。即便被控制了,尋租行為在鏈上無所遁形,社區可以通過分叉擺脫控制。由此可見,去中心化的網絡屬性,帶來了抗尋租的平臺屬性。

說完 Web3.0 的概念,我想再介紹一個 Web3.0 常被忽視的發展瓶頸。其他瓶頸,如擴展性不足、用戶體驗差、監管不明確等已廣為人知。加密協議網絡已經證明,可以在特定領域充任平臺。例如加密貨幣支付,加密貨幣網絡協調了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間的交易,且無需依賴機構運營的平臺作為可信第三方。

加密協議網絡是否能在更多領域充任平臺尚有待證明。因此 Web3.0 還只是設想,遠遠不是現實。如果有一天,我們日常依賴的多數互聯網服務都由加密協議作為網絡中介,才說明 Web3.0 時代已經到來。

行業中一部分人認為,區塊鏈就是账本,加密協議網絡只適合做金融交易。這一論斷自有其道理,也是一種可能的未來。如果區塊鏈技術給人類社會帶來了一個更开放、更有效率、系統風險更低的金融系統,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意義也未見得比不上 Web3.0。但是這樣的運動或者革命,並不是互聯網的新階段,可能稱之為开放金融更合適。

加密協議網絡通過通證激勵參與者的特定行為,構築網絡效應。同時,通證是所有權(主要是收益權和治理權)憑證,是實現社區所有制的手段。對協議參與方的評價和獎懲,只能通過鏈上邏輯實現。如果依賴治理,就回到了企業外包、衆包模式,不可能實現去中心化。而且 DAO 的實踐經驗遠遠比不上有幾百上千年歷史的成熟機構形態,目前還沒有成功的案例。

可是,通過鏈上邏輯公平、全面地量化協議參與者對網絡的貢獻極其困難。考慮一下典型互聯網平臺對服務提供商、用戶、員工、合作夥伴的評價和激勵體系,以及快速迭代的能力;再看看鏈上計算的諸多限制和治理(升級)困境。兩種系統能夠應對的復雜性相差何止十萬八千裏。

談 Web3.0 的發展瓶頸當然不是為了潑冷水。既然自詡為 Web3.0 研究者和從業者,我相信 Web3.0,只是提請同行關注核心問題。同時投資者不宜盲目地樂觀,認為 Web3.0 將包治百病,並無往而不利。

目前已經證實的,加密協議網絡可以充任平臺的領域屈指可數。第一個是公鏈本身:去中心化的計算平臺。礦工或驗證人是計算服務提供方,核心質量指標是安全水平,決定於算力或抵押品價值。PoW和PoS量化了礦工或驗證人的貢獻,並提供相應的通證獎勵,由此催生了比特幣、以太坊和其他公鏈。

第二個領域是DeFi,核心貢獻是流動性提供。因為 LP 是鏈上原生的,證明過程比較簡單,俗稱流動性挖礦,可以稱之為 Proof of Liquidy Providing,PoLP 啓動了 DeFi Summer。

尚未證實但正在進行廣泛實驗的領域不少。我特別關注 DePIN,即去中心化物理基礎設施,包含去中心化存儲、計算、通信、傳感器網絡等賽道。該領域的核心難點(同時也是創新點)是各種存儲證明、覆蓋證明、中繼證明等等。我熱切地盼望 DePIN 能夠獲得 mass adoption,證明加密協議網絡也適用於價值存儲/轉移(支付)和金融交易以外的平臺經濟領域。 

 

二、問答環節

 

1、Web2與Web3

 

Q:Web2 + Web3 會是下個階段的關鍵點,過於把 Web2 和 Web3 分开是否有必要?

Louis:我沒想過 Web2.0 和 Web3.0 概念分合的問題,其實兩者的關系很清楚,3.0 是 2.0 的下一個階段。

Q:Web3.0 對標的是現有的各互聯網平臺嗎?

Louis:我希望 Web3.0 最終可以取代至少一部分互聯網平臺,因為這些平臺對社會太重要了,控制在企業手裏問題很大。

Q:您如何看待 Web3 是對 Web2 的推倒重來問題?

Louis:我沒法回應「推倒重來」這個問題。Web3.0 使用的技術,幾乎全部來自於 Web1.0,只有少數幾項是新的,算不算推倒重來? 

2、基礎設施與應用 

Q:是底層技術重要,還是應用技術重要?

Louis:目前是底層技術更重要,多數從業者會同意:Web3.0 基建還沒完成。

Q:Web3 的基礎設施是否以及應該如何改變?

Louis:這個幾乎是純技術問題,有好多路徑,每條路徑也有好多項目在嘗試。

Q:意味着大部分路徑都會失敗,甚至全部失敗,正確的還在路上,或者還沒开始?

Louis:是的,totally。 

Q:是否可以這么理解,底層技術是服務於應用技術的,應用技術的發展會推動底層技術的進化和迭代。如果說現在 Web3.0 的基礎設施還不完善,可能的一個原因是,應用的場景和用戶的需求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

Louis:基礎設施和應用一定是互相促進的,就像走路的左腳和右腳,不能偏廢。只是從技術角度看,Web3.0 基礎設施層面亟待解決的問題更多。 

Q:目前 Web3 主要應該從具體的(類現有的)平臺級應用入手嗎?

Louis:是的。有些平臺經濟領域是 Web2.0 也沒搞定的,例如金融。還有些是 Web2.0 已經壟斷了,而且抽成極高,例如創造者經濟,平臺抽成趨近於100%。這些都是 Web3.0 的沃土。 

3、 去中心化與不作惡 

Q:community-owned 按 token 治理和分享利益,與股東 owned 按股權治理和分享利益, 有什么區別?

Louis:Token holder can't be evil. 社區所有的加密協議網絡無法作惡。

Q:如何保證不能作惡?

Louis:主要是因為加密協議網絡可分叉,公司運營的平臺不可分叉。可分叉性的價值可參見拙作(https://blog.goodaudience.com/the-cornerstone-of-crypto-protocol-governance-is-forkability-not-decentralization-50dcde2c5061)

Q:所以社區不能保證不作惡?

Louis:不能,但是社區的一部分人作惡,另一部分人可以選擇離开,可分叉性就是確保多數人,不論是留在原地的,還是離开的,哪邊經濟活動多,哪邊繼承的價值就更多。

Q:去中心的大多數跑路,不是一樣作惡嗎?

Louis:跑了的項目,都還沒發展到社區擁有的階段,就跑了。 

Q:「抗審查」是去中心化的必要屬性嗎?個人認為去中心化只是實現「去信任」的技術手段。

Louis:抗審查是必要屬性,而且是去中心化網絡裏最難實現的一個屬性。例如以太坊社區討論的 PBS 等技術,就是孜孜不倦地追求更好的抗審查保證。

 

4、經濟模型的風險與建議

 

Q:以去中心化存儲為例,一個實現了基礎設施能力、但沒有考慮經濟模型(主要是政策風險)的項目,在當下的大環境下是否有機會?您對這類項目有什么好的建議?

Louis:我覺得加密協議網絡一定要有 Token,不然怎么實現去中心化和社區所有?割韭菜是另一個問題,而且不是 Web3.0 的創新。

Q:目前受政策影響,Token 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是等政策,還是先上?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路子?

Louis:這個要 case by case 的談。一般來說,用戶不應該是 Token 獎勵的主要群體,他們應該得到的是更好的服務。在雙邊市場裏,服務提供商應該是被激勵的一側,最終成為加密協議網絡的 owner。 

Q:DePIN 領域是經濟模型更重要,還是基礎技術架構更重要?您更偏向哪一側?

Louis:我希望多數 DePIN 項目採用相同的通證經濟模型,即 BME 模型。這樣就不用每個項目設計一個,網絡參與者容易理解,投資者可以做估值。但是核心的證明技術是沒法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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