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與現實:比特幣的「狂野西進」與法律挑战
原文作者:Will 阿望 (Twitter: @Will_ 7th )
原文來源: 歪脖三觀
比特幣從一开始就不僅僅意味着電子現金,而是它所攜帶的信任機器,以及它能夠為社會帶來的更多變革。不過,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雖能將個人數據主權從中心化機構的數字牢籠中解放,但是政府對於加密資產的監管依然是一把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2008 年,一位自稱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提出了一種去中心化的點對點電子現金支付系統的設想,由此开啓了 Web3 區塊鏈行業的大門。
《經濟學人》曾在 2015 年發表了一篇關於比特幣的文章——《The Trust Machine》,告訴我們比特幣背後的技術將會改變經濟運行方式。 誠然,早期的比特幣因其非法的用途一直聲名狼藉,但是我們並不能忽視比特幣背後區塊鏈技術的非凡潛力,這項技術創新的意義遠遠超出了加密貨幣本身。
本文將從比特幣白皮書开始,來探尋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背後的創新——去中心化、匿名性、隱私保護——給現實世界帶來的社會影響與法律挑战。之後再來探討這套創新機制給我們帶來的巨大財富——去中心化的信任機制,將在未來如何演繹。
(圖片來源:https://www.economist.com/leaders/2015/10/31/the-trust-machine)
比特幣白皮書
《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提出了一種去中心化點對點電子現金支付系統的設想,即電子現金可以基於區塊鏈技術,採用分布式账本,通過非對稱加密技術進行數字籤名,並結合共識機制實現去中心化的點對點(P2P)交易。比特幣白皮書,通過結合多種創新科技和對社會生產關系的變革設計,希冀改變以傳統銀行為核心的中心化金融系統,實現整個金融網絡系統的去中心化。
2009 年,比特幣正式誕生,开啓了 Web3 區塊鏈行業的大門,具有標志性的意義。讀懂比特幣白皮書對於我們理解整個行業的初心、區塊鏈的本質和未來的發展,有着重要的價值。
(圖片來源:https://bitcoin.org/files/bitcoin-paper/bitcoin_zh_cn.pdf)
一個去中心化點對點的電子現金支付網絡
現實世界的交易依賴金融中介作為可信第三方(Trusted Third Party)來背書,這種可信第三方的信任背書往往存在很多缺陷,比如存在不必要的交易成本、交易可逆、中心化作惡等等問題,最現實與慘烈的教訓就是 2008 年的金融危機。那么有沒有可能發明一種新的交易媒介,它允許任意雙方在不需要可信第三方的情況下直接交易,就像現金交易一樣?
這正是比特幣網絡想要實現的目標——去中心化的點對點電子現金支付系統,旨在解決當前金融體系中存在的中心化信任問題,為用戶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低成本的支付方式(a peer-to-peer version of electronic cash (system) would allow online payments to be sent directly from one party to another without going through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利用區塊鏈、密碼學、分布式账本等技術得以實現
區塊鏈技術保障了去中心化得以實現,其將一定時間段內的交易信息蓋上時間戳(Timestamp),並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信息塊(區塊),然後再把信息塊互相鏈接起來形成一個鏈條、彼此互相驗證,就形成了區塊鏈。
由於區塊鏈下的代碼分布式地存儲在網絡的各個節點上,不存在中心服務器,網絡將根據最長鏈原則,通過共識機制(PoW),由各個節點共同驗證、維護交易信息。同時,網絡採用非對稱加密技術(公鑰和私鑰)實現交易信息在全網的審核、驗證,使重復交易(雙花)不再可能。
基於區塊鏈技術相互驗證的公开記账模式,一方面能夠使交易無需中介而得到認可,另一方面也完整、公开地記錄了所有交易。區塊鏈通過密碼學的哈希函數和數字籤名技術,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數據的不可篡改性,從而建立起一個無需可信第三方的情況下,網絡對账本的信任機制。
全新的治理激勵機制
比特幣白皮書中設計了一種基於挖礦和交易手續費的商業模式,即比特幣礦工通過算力計算區塊的哈希值來獲得比特幣的獎勵,同時還可以獲得交易手續費。在去中心化的情況下,這種模式為比特幣網絡的參與者提供了經濟激勵,同時也保障了比特幣網絡的穩定運行。
(圖片來源:https://money.com/is-bitcoin-mining-profitable/)
由此,我們就有了一種可以在網絡中使用的電子現金(Electronic Cash),在线支付直達對方的账戶,並且無需通過可信第三方。在這個網絡中,參與者通過算力來競爭解決一個復雜的數學難題,從而在區塊中驗證並記錄交易信息,獲得一定數量新生成的比特幣作為獎勵。中本聰把這種網絡系稱為比特幣。
盡管比特幣是出於對中心化機構的不信任(2008 年金融危機)而設計的,但是它通過區塊鏈技術帶來的創新為新的貨幣體系、新的金融體系,以及 Web3 新經濟奠定了基礎。同時,比特幣網絡實現了參與者的全球大規模協作,去中心化治理,與有效激勵的正向循環。
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因為其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化等一系列特性為數字世界帶來了自由、自治和隱私,但正是這種創新同樣提出了社會和法律層面的諸多挑战。
技術創新的美好與現實的衝突
比特幣白皮書提出的愿景十分美好,但是往往所有創新技術在發展過程中都會伴隨着褒貶不一的評價和聲音。就像 Twitter 誕生的目的,是想通過短信 SMS 進行用戶社交,核心是更新用戶實時狀態(我在哪裏,我要幹嘛等等)。但是很快,它成了 ISIS 招兵买馬的工具,也成了特朗普的线上政治舞臺。Tinder 也是如此同樣如此,一开始它只想充當青少年的月下紅娘,結果卻成了私欲的工具。
Ross Ulbrich 的絲綢之路(Silk Road)也不例外。絲綢之路生意其實是 Craigslist、eBay 合乎邏輯的延伸,也就是打造一個撮合买家和賣家的平臺,並從中收取費用。只是不法分子利用了平臺交易貨幣——比特幣的匿名性,從而撮合了全球範圍內的非法販毒者和癮君子,使得平臺上的交易 7 成是毒品,交易的其他標的還有槍支彈藥、买兇等等。
(圖片來源:https://portswigger.net/daily-swig/the-long-road-to-freedom-whats-next-for-silk-road-founder-ross-ulbricht)
絲綢之路(Silk Road)一度成為互聯網上最復雜、最廣泛的暗網犯罪市場。作為暗網的一部分,它使用了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並隱藏服務運行,使得在线用戶能夠匿名瀏覽,而無須擔心潛在的監控。該網站於 2011 年 2 月推出,存續期間為超過 100, 000 名买家提供了商品和服務。
2020 年 11 月,美國司法部從名為「Individual X」的黑客手中沒收了絲綢之路上毒品銷售產生的收入—— 70, 000 枚比特幣,當時價值超過 10 億美元。2013 年 10 月,FBI 查封了絲綢之路,並逮捕了該網站的創始人 Ross Ulbrich,Ross Ulbrich 最終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Ross 在一次採訪中說到,絲綢之路是規避政府監管的一個方式,絲綢之路遠非买賣毒品那么簡單,它是要奪回我們的自由、尊嚴和公正。正如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參議院候選人 Carla Gericke 所說,這個案子不是關於絲綢之路,而是關於數字世界自由、自治和隱私。這個故事除了有聳人聽聞的情節之外,也有原有法律和數字世界之間的矛盾,有人性在法律邊緣下的選擇,也能看到政府龐大體制的冗雜與低效。這是數字金融犯罪審判的首例,但未完待續。
比特幣在絲綢之路這一暗網帝國的興起中發揮了基礎性的作用,然而不管是去中心化的支付網絡還是面向大衆的交易平臺,都需要遵循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範,否則最終結果只能是覆滅。
Web3 的隱私保護與安全衝突
Web3 的隱私是指什么
上述絲綢之路的案例只是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關於隱私保護的其中一種用例——匿名性(盡管是非法的),比特幣白皮書專門有一章來解釋隱私的問題,這裏其實包含兩層關於隱私的含義:
(1)實現去中心化之後,通過將個人數據從中心化機構手中奪回,並歸個人所有(數據主權),從而保護個人數據免受中心化機構的壟斷、侵犯,意味着將我們的個人數據從中心化機構的數字牢籠中解放;
(2)由於去中心化節點驗證公开账本的需要,通過非對稱加密技術保證公鑰持有人的匿名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公鑰持有人的隱私(身份匿名,但行為公开),類似於絲綢之路商家信息的匿名。
但是在實際情況中,比特幣白皮書中提到的僅身份匿名的隱私保護力度遠遠不夠。試想個人金融、醫療等敏感信息的鏈上交易信息公开後,類似 Chainalysis 這樣的機構可以通過分析交易並使用开源情報來將地址與現實世界的實體進行標記。無論是否用於合法目的,這都是十分可怕的!
(圖片來源:https://bitcoin.org/files/bitcoin-paper/bitcoin_zh_cn.pdf)
一個重要的挑战就是如何在保證账本公开和數據透明的同時,保護個人隱私。 由此,為了增強鏈上交易的隱私性,一些隱私保護工具已經被开發出來。例如像 Zcash 這樣的隱私幣以及 Tornado Cash 這樣的混幣器,都是採用額外的技術手段,使鏈上的交互、交易行為不可見,從而提供更高的隱私保護水平。
因此,Web3 的隱私(Privacy)應該包含上述身份匿名與行為保密,即用戶所有的身份、行為、活動等數據信息的不可見。
Web3 的隱私 = 匿名(身份數據)+ 保密(行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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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Anonymity) 是對用戶的身份信息不可見,指的是交易的轉账方、收款方是非公开的。但是由於鏈上分析工具的出現,用戶身份信息的匿名已經難以為繼,可以看到 BAYC 創始人的鏈下身份信息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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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 (Confidentiality) 是對用戶交互、活動等行為信息的不可見,指的是交易金額等鏈上交互內容是非公开的。這一步可以通過零知識證明以及混幣器等技術實現,從而使交易中的輸入輸出和金額等信息得到隱私保護。
(圖片來自 Manta 聯創的 Polkadot Decoded Talk 2022)
雖然可以通過技術手段保障用戶 Web3 的隱私,因此用戶爽了(別人再也看不到我因為衝土狗而虧錢了),但是監管急了(犯罪分子瘋狂洗錢 70 億資助恐怖主義國家买炸彈)。
大部分司法轄區要求加密交易平臺遵守了解你的客戶(KYC),反洗錢(AML)和反恐怖主義融資(CTF)等規定,以確保交易的合規性和防止非法活動。 這些規定可能會要求交易平臺收集和驗證用戶的身份信息,而降低了交易的隱私性。美國監管機構對混幣器 Tornado Cash 的制裁,恰恰說明了 Web3 隱私保護與安全之間的衝突。
Tornado Cash 被用於網絡非法活動
Tornado Cash 是以太坊上知名的混幣應用,旨在為用戶提供交易行為的隱私保護,其通過混淆加密貨幣交易的來源、去向以及交易對手,從而達到隱私匿名交易。Tornado Cash 接受不同類型代幣的交易(用戶存款),通過智能合約和對零知識證明技術的創新應用,將各種交易混合在一起,從而切斷存款地址與取款地址之間的公共鏈接,之後再傳輸給交易對手(用戶取款),達到交易行為的隱私化,用戶不必再擔心其交易再被鏈上監控。
(圖片來源:https://www.researchgate.net/figure/Example-of-the-Tornado-Cash-1-ETH-pool-addresses-A-through-F-deposit-to-and- withdraw_fig 1 _ 357925591 )
雖然說鏈上身份地址是匿名的,但是地址與地址之間的交易是可追溯的並且永久記錄在區塊鏈上,有心人可以通過一些技術手段將地址的交易記錄與現實世界的個人對應起來,這是十分可怕的。Tornado Cash 恰恰能夠解決這一痛點,切斷地址之間的交易軌跡,從而保護地址背後用戶的隱私。這是一種技術創新,但在現實中被用在洗錢犯罪上。
2022 年 8 月 8 日,Tornado Cash 受到美國海外資產辦公室(OFAC)的制裁,部分與 Tornado Cash 相關的鏈上地址被列入 SDN 清單,也就是說,任何實體或個人與 SDN 清單中的鏈上地址產生任何交互行為都是非法的。新聞稿中,OFAC 稱自 2019 年以來,採用 Tornado Cash 進行洗錢犯罪的資金量超過 70 億美金,Tornado Cash 為美國境內外非法網絡活動提供實質性的協助、贊助或金融和技術上的支持,這些行為可能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外交政策、經濟健康、金融穩定造成重大威脅,因此受到 OFAC 的制裁。
Web3 隱私保護與反洗錢安全的衝突
美國監管機構從國家安全角度的執法行為,要求它們管轄範圍內的機構保持定期、持續的信息披露,以支持執法監督,防範網絡金融洗錢以支持恐怖主義活動,並推進國家安全政策以及其他事項。但是這在採取嚴格合規監管的同時,與 Web3 用戶需要的隱私保護產生了直接衝突。
對於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來說,由於其將加密貨幣視為貨幣,並要求提供加密貨幣交易業務的主體遵守美國《銀行保密法》以及相關金融監管的規定並履行合規義務。顯然,法規下的 KYC、AML 以及收集客戶信息並報告可疑的金融活動的合規要求,是 Web3 隱私保護最大的敵人。一旦對用戶進行了 KYC,就暴露了用戶的身份信息,再加上後續持續的調查與信息披露,用戶的身份、行為信息保密也不復存在。
對於美國海外資產辦公室(OFAC)來說,其站在保護美國的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的角度上,直接「一刀」切斷用戶的隱私保護工具(混幣器),以實現防範網絡金融洗錢以支持恐怖主義活動。OFAC 在新聞稿中提到的:「Crypto 行業應採取相關風險防控的手段,來評估加密貨幣服務相關的風險,採取措施降低風險,並解決匿名特性對遵守反洗錢義務帶來的挑战。」
去中心化並不等於去監管,擁抱監管並不等於去隱私,隱私與監管並不應該是對立的,期待在技術加持下能夠實現兩者的平衡。
去中心化與金融監管的衝突
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始於比特幣白皮書的獨立宣言,旨在挑战現有金融系統,並以去中心化的方式保護個體的自由,這種創新為新的貨幣體系、新的金融體系以及 Web3 新經濟奠定了基礎。
但是同時,由於 Web3 項目基於區塊鏈的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性,再加上目前相對單一的金融應用場景,那么就非常容易造成項目方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等,從而引發欺詐、操縱市場等行為。更嚴重的是,一些項目能夠輕松繞過 KYC 以及 AML 規定,為犯罪分子、恐怖主義提供融資通道。
這些問題都對各個司法轄區政府的現有的金融監管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國政府有必要出於(1)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2)保護投資者及消費者的利益;(3)規範 Web3 市場長遠健康發展,這三個基本立場對行業進行金融監管。
(圖片來源:https://news.bitcoin.com/bitcoin-core-developer-appeals-to-sec-regarding-bit/)
出於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目的的監管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發布的最新報告《對虛擬資產的監管》顯示,FATF 正積極監測虛擬資產領域的相關風險,需採取措施有效應對與虛擬資產相關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迫切需要採取合法和有效的手段來防止濫用虛擬資產;目前大多數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不受監管部門監管;FATF 創建了健全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管環境。
雖然我們從 Tornado Cash 案例中能看到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在隱私保護與國家安全上面的衝突, 但是更底層的衝突是監管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資產用於非法目的的 KYC/AML/CTF 防範。 這是目前各個國家开始或已經對虛擬資產進行監管立法的原因之一,這也是監管對於虛擬資產的底线。
出於保護投資者目的的監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負責美國的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資本的形成,並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有序運作。現任證監會主席 Gary Gensler 曾多次在公开場合表示,除了比特幣這類絕對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外,其他大多數項目發行的加密貨幣都應被視為「證券」,從而需要在 SEC 申請注冊或申請豁免。
這樣嚴格監管的目的並不在於維護機構的權威,而是保護投資者,使這個行業能夠長遠地良性發展。SEC 要求發行方必須向投資者披露完整的,且不具有重大誤導性的項目信息,以減少發行方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差,保護投資者以供其作出投資決策。信息披露制度是《證券法》的核心之一。
雖然比特幣被排除在嚴格證券監管的範疇外,但是其他類型的加密貨幣依然受到 SEC 的嚴格監管,這點在近期 SEC 將 Binance 和 Coinbase 上面的十幾種代幣列為證券,就可以看出。
對於去中心化的監管探索
2023 年 4 月 6 日,美國財政部發布了 2023 DeFi 非法金融活動評估報告,這是世界上首份基於 DeFi 的非法金融活動評估報告。該報告建議加強美國 AML/CFT 的管控,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加強對虛擬資產活動(包括 DeFi 服務)的執法,以提高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對 BSA 義務的合規性。可以看出美國監管也是沿襲這個思路,從 AML/CTF 角度監管虛擬資產的出入金業務,做到源頭把控,再從投資者保護角度監管具體項目的業務的合規性。
在 Tonardo Cash 案件中,美國監管以為恐怖分子洗錢為由,將其列入 SDN 清單,由此所有美國個人或實體都被禁止與 Tonardo Cash 或與該協議綁定的錢包地址進行交易,意味着美國監管直接對 DeFi 協議進行了制裁。而 Ooki DAO 案件則更進一步,美國監管以 DAO 業務違法違規為由,通過司法機構直接對鏈上 DAO 組織進行裁判。
在 CFTC v. Ooki DAO 一案中,美國法官裁判 Ooki DAO 因經營非法交易平臺和非法充當期貨傭金商人而承擔民事責任,並處 $ 643, 542 的罰款,並命令永久關閉 Ooki DAO 的網站並從互聯網上刪除其內容。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的官員表示:「這一裁判應該為那些認為他們可以通過採用 DAO 架構來規避法律,並打算由此免受監管執法,並最終使公衆處於危險之中的人敲響警鐘。」
由於美國是判例法國家,這個裁判勢必會對加密世界造成巨大影響:將 DAO 定義為可訴主體,從此鏈上不再是法外之地,監管執法機構可以通過這個案件為突破口,對 DAO、DeFi、DEX 項目進行監管;同時,參與 DAO 治理的成員將可能承擔 DAO 的連帶法律責任。
我們從上述案例中看到, 鏈上與鏈下的種種衝突,正在引領監管已經不斷深入。未來隨着鏈上與鏈下業務的不斷交織,曾經的鏈上「法外之地」必然需要去擁抱監管。那么重要的問題是,監管的手到底會伸到哪裏?
去信任與信任
我們看到,雖然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帶來的創新會引發社會和法律層面的衝突,但是它也給了我們帶來了一個巨大的財富——基於去中心化的信任機制(Trust Machine),值得我們深度思考與實踐探索。
去信任 (Trustless)
當今社會,我們的生存方式正在經歷不可逆的數字化進程,各種數據不知不覺地在非常多的網絡中相互交織。消費決策、行為方式、使用對象、支付方式等,在計算機面前,變得越來越可預測。中心化機構將我們的數據掌握在手,預測我們的預測,判斷我們的判斷,通過中心化的主流壟斷敘事奪取我們的信任,以謀取私利(就例如暴雷之前 FTX 的中心化敘事以及背書是多么讓人信服)。
好在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能夠將數據從中心化機構的數字牢籠中奪回,讓我們重新掌握個人的數據主權。中本聰在比特幣白皮書中的去中心化設想(Trustless),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與治理機制設計得以實現,也因為我們這些數據主權個體的集體共識,,建立起了一套全新的去中心化信任機制(Trust)。
這種新的信任機制就像《經濟學人》在 2015 的文章標題一樣——Bitcoin: The Trust Machine。正是因為如此構建了一種在去中心化世界中,能夠天然實現信任的機制,所以我們才說:In Trustless We Trust !
( 圖片來源:https://www2.deloitte.com/us/en/insights/focus/tech-trends/2023/trustless-blockchain-decentralized-internet.html)
信任(Trust)
面對階層、權力的固化,主流壟斷敘事的和諧統一,我們需要重塑自由意志,促進新秩序的誕生。在擺脫了中心化巨頭壟斷的單一敘事之後,同時也賦予了每一位獨立個體敘事的權利。多元化個體的敘事能夠促進不同觀點的碰撞,引發創新思考,形成新的信任體系,進而推動社會的進步。
和傳統對於中心化機構信任和壟斷的數據匹配相比,基於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信任機制是一種基於自由意志數據交互的信任方式,個體有權選擇如何使用自身的數據,與誰產生共鳴,與誰建立信任關系。就像 Outlier Ventures 在其文章中所提到的,「加密貨幣是一種本質上社交的技術,進一步提煉,加密貨幣是超級社交的,它是一種部落主義。」
一位專門研究社會信任的學者 Rachel Botsman 認為,我們看到的信任的崩潰其實本質上只是信任的重組。而基於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的分布式信任的實質,和石器時代我們僅僅信任自己的部落沒有本質區別。
無論是我們聽的音樂、購买的物品還是所就讀的學校,我們都可以將這些經歷在鏈上變得不可變,並在社區中分享。作為加密貨幣參與者,我們都是部落,每個部落都源於成員之間的共同點,也就是基於個人數據主權的信任機制。
(圖片來源:https://outlierventures.io/article/the-future-of-customer-acquisition-and-community-monetization/)
因此,當談論個人數據主權時,不僅僅是在談論一種技術實現的可能,更是在談論一種對未來社會信任體系構建的期待和挑战。期待未來在這些由個人數據主權驅動的世界中,獨立個體能能夠保持自身的自由意志,形成全新的信任體系,以挑战資本宗教和機械宇宙的敘事,亦可以批判和打破現有固化的信任體系。
去中心化的信任機制,正是這樣一種強大的工具和理念,可以推動人們形成一個個新的共識群落,進而形成一個和平、公平、連接和互相理解的未來世界。
寫在最後
加密朋克們從最初認為互聯網是最偉大的解放工具,直到認識到互聯網已然轉變為前所未見的集權主義推進器。曾經的數字烏托邦變成了數字監獄,於是加密朋克們不得不創造出一條通往烏托邦的道路——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所以就有了阿桑奇在《密碼朋克》中寫道的「宇宙相信加密!」,「密碼術是非暴力直接行動的終極形式。」
雖然比特幣與區塊鏈技術能夠將個人數據主權從中心化機構的數字牢籠中解放,但是政府對於加密資產的監管依然是一把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Gary Gensler 曾說過現在是加密世界的「狂野西部」時期,但是我們沒必要因為西部存在衆多的不法之徒,而忽視了「西進運動」給那個時代帶來的拓荒精神和牛仔們剛踏上這片熱土的自主、冒險和創新。恰如 2008 年出現的比特幣,正在給這個世界帶來種種變革。
區塊鏈、分布式账本的概念可能聽起來不那么具有革命性或吸引力,但是雙重會計記账法和股份制公司也同樣如此。然而,與這些偉大的創新相同的是,區塊鏈這個看似平凡的技術或許能改進過程,有潛力改變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系與合作方式。
比特幣信仰者們着迷於這種自由主義理想——一種超越任何央行的純粹電子現金。但真正的創新不是電子現金本身,而是創造它們的信任機器,以及它能夠為社會帶來的更多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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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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