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Uniswap為例的DeFi治理解析(上篇)
一、導言
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是一種結構。以DAO為組織形態的項目在四五年的時間裏已然擴展至各領域,而DeFi(去中心化金融)與DAO的相遇則被加密社區視作是意義深遠之舉:“DeFi 進入 DAO 化發展,將开啓 DAO 落地的序幕。”
對DAO的發展而言,自2016年因合約漏洞受挫(The DAO遭受攻擊,迫使以太坊硬分叉)之後,DAO需要加密市場的某個領域裏出現一波DAO的治理實踐,才能重新喚起市場共識,進而在試錯中自我迭代,而這一領域正是去中心化金融。
着眼於DeFi,我們發現DeFi對CeFi(中心化金融)的全面反思與範式革命已進入新的战場:組織治理。DeFi在金融工具(token)、流動性(LP)、定價模型等諸多方面已然實現了對傳統金融的超越,在金融市場引發的變革浹髓淪膚,至2020年由表及裏:DeFi協議的去中心化程度受到質疑,內部治理成為不可回避的議題。
DeFi如何解決CeFi的根源性、結構性問題?在DeFi的生態中,我們看到的一種答案是拋卻原有的科層結構,以新興的組織形態取而代之。如果說DAO是DeFi行之有效的治理載體,DeFi便是推動大規模DAO落地的治理實踐。
在《Becoming Decentralized Enough: The Case For DAOs》一文中,作者Mohamed Fouda認為,DAO可能是進一步提升DeFi產品去中心化程度的最佳工具。DeFi項目協議在不同程度上實現了DAO的部分屬性,而根據Fouda對DAO的界定,只有MakerDAO等為數不多的DeFi項目才算是“DAO based”,基本符合DAO的三個條件:成員資格开放;成員或股東可以提議或投票進行決策;成員憑借參與程度會獲得經濟激勵。
相較於“Not DAO based”的DeFi項目(例如Compound、dYdX等),MakerDAO用DAO來管理項目運行所需的重要參數,但MakerDAO自身也有局限性。相比之下,Fouda認為:Uniswap在架構上非常貼合DAO的定義(Uniswap項目團隊自身並未言明該項目是否為一個DAO),Uniswap的自動做市商算法(自動調整交易價格的智能合約),為Uniswap以一種DAO的方式運作提供了技術基礎。
Fouda的文章發布於TokenDaily,其時為2019年的8月。時隔兩年,Uniswap已進入v3階段。相比於v1的新生伊始,Uniswap v2與v3對項目治理的設計更為系統,Uniswap Docs V3也正是本文主要的信息參考來源。
本文所討論的對象主要是Uniswap的治理模式,在“結構-行動”的分析框架下注重考察Uniswap V3的治理結構,包括:治理場所(例如對話基礎設施與媒介環境、uniswap自有的論壇與portal門戶)、治理過程(溫度檢查、共識檢查、治理提案)、元治理與軟治理(meta/soft governance)這三個方面。Uniswap治理結構本質上是一種被規定的抽象架構,我們更需要關注其現實的應用成效、在治理實踐中真實存在的問題。因此,在梳理完Uniswap V3的基本治理結構後,本文將轉入對Uniswap現存方案得失的討論,嘗試概括出現存DeFi治理的普遍性困境與未來可能的出路。
二、Uniswap項目概述
Uniswap的本質是一種代幣交換協議,基於兌換池而不是訂單簿,在以太坊上自動提供流動性(Uniswap的用戶在Uniswap交易的價格由兌換池中的代幣比例和算法決定)。用戶也可以自行添加交易對,成為做市商從而賺取手續費。我們也可以參考Uniswap v3的白皮書中對自身的界定:它是一個“noncustodialautomated market maker”(Uniswap v3 Core)。
在今年2月的一篇針對Clubhouse機制的分析文章中,作者Breeze將Uniswap與Clubhouse放在一起討論:“在 Uniswap 上,用戶將資金聚合成池,個體可以自由地與資金池做交互。在 Clubhouse 中,用戶將觀點、內容聚合成池,個體可以自由地獲取和交流一些想法……Uniswap、Clubhouse 分別代表資產交換和社交系統中的扁平化趨勢。”
Uniswap的“去中心化”設定是它在治理上諸多設計的根源。我們可以參考市場上UniswapDEX與Coinbase(兩者均為加密貨幣領域的交易所)的對比來說明二者在理念上的差異:Coinbase是中心化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如同傳統的公司一樣設有投資者、董事會與首席執行官,加密貨幣是否能上該平臺由Coinbase決定。用戶通過連接銀行账戶、在Coinbase存入資金來买賣加密貨幣。如果我們對照傳統金融的交易形式,會發現它與券商別無二致。
而Uniswap則通過協議構建了一個以太坊上的去中心化交易所,且十分純粹——它僅僅是一個交易所:作為一種形式上的中介,與Coinbase不同的是,Uniswap無法決定什么加密貨幣可以被交易,自身也不提供流動性。它採用了自動做市商算法,使得“swap”這一過程通過智能合約實現,直接作用於用戶雙方,構建起一個近乎無金融中介的交易場域。
在具體展开Uniswap的治理方案前,我們不妨先從一個更宏觀也更抽象的層面去放置我們的思想錨點:技術如何變革了人們的交互形式,重構了行動賴以發生的結構。在這裏我們可以追溯到上一個千年終結之際,在互聯網技術那裏找到這種深刻的組織治理變革:Walter·W·Powell在互聯網萌芽之際對人類組織的形態提出了一種類型學的劃分:Market、Hierarchy與Network是三種組織的形態,Network(網絡)在這裏並不僅僅是增強(或削弱)market或hierarchy的技術性工具,本身即為一種治理結構,是一種“identifiableand viable form of economic exchange”。在Web的早期階段,網絡作為一種組織形態被互聯網技術構建起來,這之後發生的事情我們也都有目共睹,直至如今興起的Web3.0與區塊鏈的新一次革命。
Uniswap的治理方案是一種共同作用的結果,它的技術環境是相應的公鏈基礎、底層協議、智能合約,而這種獨特的DeFi治理結構的形成,詮釋了一種新的金融治理範式,又勢必推動着(同時也是制約着)不同於以往的金融治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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